3月21日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》。
《方案》提出,到2025年,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,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。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,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,标准体系基本完善,产业体系日趋完备,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。其中,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,系统成本降低30%以上;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、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;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;氢储能、热(冷)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。
通知如下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发改能源〔2022〕209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,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,有关中央企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,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,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,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有关要求,我们组织编制了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
2022年1月29日
方案如下

















